刚接完客!台中男性侵个工女友「压头」 竟求轻判:我品学兼优

小美王男硬上后,不断哭泣。(意图/翻摄pixabay网站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北区个人工作消费时,结识女子小美(化名),进而与对方交往;没想到,他竟在小美接完客后性侵对方,让小美哭着跟朋友报警提告。开庭时,王男还跟合议庭称自己「品学兼优」,希望减刑,但没被采信。台中地院也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4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王男2017年10月到小美开设的个人工作室消费后,在隔月成为男女朋友交往,但两人常因小事发生争执口角;王男同年12月29日在小美服务客人后,竟将对方压在床上性侵得逞,甚至想第2次压头再来,但遭对方抗拒。

当下,小美的朋友听到小美大哭的声音,但敲门都没有回应,只好透过LINE询问,这才得知案情,等王男离开后才进入工作室内安抚小美,并陪同报警、提告。

▲王男称自己「品学兼优」。(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王男一审时辩称,他跟小美是男女朋友,当时害小美哭仅是因为「一时情境判断错误」,两人虽然常分分合合,但没有犯罪的意图,希望法官考量他「品学兼优」、没有前科,还有高龄母亲要抚养,判他无罪或轻判。

对此,台中地院认为,王男跟小美虽是男女朋友,但王却没有尊重对方的身体自主权,且犯后也没跟小美达成和解,加上否认犯行不构成「情轻法重」可轻判的条件,因此依妨碍性自主罪判3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