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22/小巨蛋案越滚越大,体育老兵刘家增遭查办

台北体育局前代理局长刘家增(左)对于世界各国巨蛋有相当的研究,时常购买相关书籍

刘家增在1998年出任台北市体育场场长,参与了台北市政府对于台北小巨蛋及台北大巨蛋的规划,后来台北市立体育场于2004年8月改制为台北市体育处,刘家增对体育、教育事务娴熟,因此接任首任台北市体育处长。在他任内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办理台北小巨蛋委外经营管理的招标,但也因为办理小巨蛋招标案,刘家增被控贪渎成为被告

理由是因为东森巨蛋没有在台北小巨蛋2005年12月1日开幕前,依双方合约完成台北小巨蛋主副场馆LED看板的建置,台北市政府认为一天最多可罚50万,延迟一年多,理应罚至少2亿,但刘家增只罚东森巨蛋百万元,涉嫌图利东森巨蛋2亿元,因此于2007年2月将他拔官,调任专门委员并移送法办。经调查局清查后,认定东森巨蛋应付市府违约金更高得吓人,计算出市府应对东森巨蛋罚5亿4千万元,但刘家增因当时LED规格疑义,双方认知不同及工程惯例可以在完工后再计算罚款数额,检调因此将他列为图利罪被告。

2007年,刘家增遭台北地检署依图利罪起诉,第一审台北地方法院第二审高等法院都判决他无罪。高院判决指出,东森巨蛋LED看板延宕案事关LED看板规格,无论是主副馆LED看板或户外LED看板,最终规格都变更,并非合约中订定的原始规格,当时台北市体育处处长刘家增个人及体育处都没有光电专业,在东森巨蛋及新工处等三方对于LED规格都有争执下,无从判断哪一方讲的是对的。

法官认定,如果契约所定LED看板规格确实有误原本合约是要求东森建置规格640×480画素、长宽比例16:9的LED看板,但找不到做得出这样的厂商,最后变更为768×432画素、长宽比例16:9的LED看板,并完成建置,即难认定应该由东森巨蛋负延迟责任,因此刘家增指示同仁厘清规格疑义及责任归属再行裁罚,相当合理。

第二审高等法院判决的最后提到,刘家增是以「市府、市民、东森巨蛋」三赢政策为出发点,以小巨蛋的正常营运及保障市府权利金收入为优先考量,裁示先积极督促完成并厘清责任归属,并依照工程惯例,待LED显示看板设置完成后再行检讨应裁罚金额,避免契约双方因对违约金数额发生争议,反而造成小巨蛋营运困难,进而导致市府、人民及东森巨蛋公司三输的局面

历审合议庭法官均认为,并没有证据显示刘家增有任何违法或图利东森巨蛋公司的行为,2011年高等法院驳回检察官上诉,判刘家增无罪,因《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一、二审无罪案件,除非是因为原审判决所适用的法令抵触宪法、判决违背司法院解释、判决违背最高法院判例,才可以上诉,因为刘家增所涉小巨蛋无罪案并没有这三种情形,本案二审定谳,刘家增无罪确定。

原本一心期待小巨蛋能成为台北的新地标,让市民有一个享受休闲生活及娱乐的好地方,但谈到被指控图利,刘家增叹气说,被诬指图利东森巨蛋2亿元后遭停职,自己就像是条流浪狗,也像是瘟神。他为了证明清白,打官司就花了近百万元,身心更是倍受煎熬,不但被人像贪官污吏一样对付,还2年没有工作,第一审法院判决无罪后才复职,但已不是当年的主管职,原本满腔热血,没想到竟遍体鳞伤。

刘家增感叹,如果当年没有爆发力霸案,东森经营小巨蛋不会有事,他说:「小巨蛋是倒楣扫到台风尾巴。」因为OT案是创造市府、市民及厂商三赢,但最后竟成为这样心酸的局面。(本文转载自《都是巨蛋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