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协力车摔2公尺坡!女大生牙碎骨断 控「没煞车」业者免赔

▲女大生摔2尺坡坎脸撕裂伤,检方勘验后确认协力车问题。(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永安渔港一家出租协力车的店家,在3年前把车辆租给的王姓家人不料王家姐妹花骑车过程中,却摔下2公尺的坡坎,造成读大学妹妹开放性骨折。事后伤者家属业者求偿,但检方认为车辆没故障,判王家人败诉。对此,原告委任律师认为,业者事先没告知危险性,也没替客人保险,应该有部分责任

判决指出,王姓女大生于2014年6月23日和家人一起到新屋永安渔港出游,在刘姓业者的店内租了一辆协力车和胞姐一起骑,不料行经观海下坡路段时,突然失控翻下2公尺深坡坎,姊妹2人都受伤;其中女大生的伤势相当严重,不仅脸上有撕裂伤,牙齿也摔断好几颗,膝盖处还有开放性骨折。

事后,王家人向业者提出伤害告诉和民事求偿,并主张事故是车辆故障所致,因王女当时在下坡路段时,有按下煞车减速,但协力车却仍然不受控制,不但无法及时煞车,还不断往右偏移,造成2人摔下坡坎,且业者未于行前提供紧急处理危险之安全讲习,加上对车辆疏于保养,认为店家有疏失,求偿145万元。

针对王家指控,刘姓业者则以,王女在租用协力车前有试骑一小段并按压煞车,车辆随即停止也没有车头偏向情形,而原告从出发点骑至事故地点约60至70公尺的路程中,期间也无任何异状发生,显示车况本身并无故障之情事;再加上,检察官现场勘验后,已确认该协力车功能皆正常,因此自己并无责任。

全案经桃园地院审理法官认为,业者所交付的协力车经勘验后,除右前轮因撞击凹陷外,煞车功能正常,且当事人也证称,出发前试车并无问题,因此事故原因无法归责业者;另原告主张,店家未告知紧急处理危险方法,而事故路段虽有坡度,却难认属特别危险路段,再者业者出租车辆并未指定路线消费者欲前往何处并非被告能预见,因此判处王家败诉。

针对判决结果,王家委任律师表示,业者让顾客骑协力车上马路,却没有告知可能危险性,也没有为消费者保险,应负起部分责任。不过,被告店家则说,自己也愿意和对方和解,但王家开出的赔偿金额实在过高,让他无力负担,因此只好循法律途径解决。

▼桃园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