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经路面14公分深坑洞「惨摔锁骨骨折」 获国赔金额曝光
宜兰县陈姓男子骑乘机车时,为闪避路面14公分深的坑洞而摔车受伤,陈男向宜兰县政府请求国赔,经宜兰县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审议后,核算县府赔偿金额为33.5万元。(民众提供)
宜兰县陈姓男子去年11月间骑车行经三星乡大洲路时,为闪避路面一处14公分深的坑洞不及而摔倒,导致受有锁骨骨折的伤害,陈男请求县府赔偿41.9万元,案经宜兰县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审议后,核算县府赔偿金额为33.5万元,这也是近2年首件县府同意赔偿的案件。
今天(12日)宜兰县议员陈福山质询秘书处国赔案件数,秘书处回应去年向县府请求国赔有7件,当中2件移转给乡镇公所,5件县府拒绝赔偿;今年迄今有2件,1件拒绝赔偿,1件县府认为道路设施欠缺,赔33.5万,才让这起国赔案曝光。
请求国赔的陈姓男子当时骑乘机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三星乡大洲路,但因路面有一处长宽各约40公分、深达14公分的坑洞,闪避不及摔倒受伤,经送医后,医生诊断伤势为左侧锁骨骨折,因此住院6天,看护照顾达2个月之久。
陈男请求的赔偿金额,除了工作损失项目外,其余请求项目的赔偿金额均同意全数列计。委员会依据警方的事故调查等资料,陈男与县府分别负担20%、80%的过失责任。依据过失责任,陈男请求的赔偿金额乘于80%,核算县府赔偿33.5万余元。后续县府秘书处法制科将依据委员会审议结果,与陈男协议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