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永不妥协》!RCA工伤案 一审判赔5.6亿
▲抗争17年的RCA工伤案,17日上午宣判。 (图/翻摄自东森新闻)
抗争17年的、堪称台版《永不妥协》的「RCA(美国无线电公司)」工伤案,台北地院17日上午宣判,判RCA与接手的美商奇异、法商汤姆笙公司赔偿自救会5亿6445万元,全案可上诉。
美国家电品牌RCA公司民国59年至81年在桃园设厂,员工人数最多达数万人。但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机溶剂,都是剧毒化学物质,对环境会形成永久性的污染,但该公司竟直接挖井埋在工厂后方的空地上。民国80年RCA被检查出多项违规,隔年停产关厂,环保署开始着手进行环境调查工作,发现20多年来这些剧毒物质已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厂址的土坏、员工和居民饮用的水源严重污染,连离厂区2公里远的地下水也含有过量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这个可怕的事实曝光后,曾在RCA工作的员工和附近居民彼此联系,才得知有许多人罹患癌症,有人甚至已经过世,这个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也被称为「台湾世纪之毒」。
该公司员工于87年成立自救会,90年向法院声请假扣押,但RCA早已脱产,93年自救会向台北地院诉请提出民事诉讼,求偿24亿元,但因自救会未合法登记遭判败诉,后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高院再发回台北地院,全案才正式进入实体审理程序,求偿金额也增至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