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三审判决262人获赔5亿 台大公卫:无法彰显正义

▲RCA为台湾史上最大工殇案,当年员工不少罹癌过世,剩下的员工及家属组成自救会争取权益,听到部分发回重审,有些员工及家属听了不禁流下泪。(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缠讼超过14年的美国无线电公司(RCA)工殇案今(16)日三审宣判,262人获判赔5亿余元确定,另246人则是废弃发回高院更审。台大公学院院长詹长权表示,此判决结果过轻,没有依照科学证据显示出的严重性给与被害人应有赔偿,无法彰显正义,也无法让污染有所警惕。

40多年前美国无线电公司(RCA)来台设厂关厂后被爆出使用致癌物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种有机溶剂,严重污染土壤地下水,且RCA前员工发现身体健康亮红灯,罹癌者超过千人,且至少200人死亡,但却未获得补偿

因为案件牵涉时效、健康风险举证和跨国集团因素困难重重,2004年RCA污染受害者自救会才正式按铃申告,高院去年二审判决RCA与股东奇异公司等共4家公司,应赔偿第一批提告的486名受害者与家属共7.1亿余元。全案上诉三审,最高法院16日宣判结果,包含已死亡者家属和确定罹病的被害人262人,上诉驳回而定谳,获赔金额为5亿余元;另外246人为尚未有明显疾病的昔日员工则是废弃发回高院更审。

▲台大公卫学院日前与国际环境流行病学亚洲分会召开记者会力挺RCA案受害者,院长詹长权(左二)出席。(图/记者洪巧蓝摄)

台湾大学公卫学院院长詹长权受访表示,RCA工厂让员工暴露在许多1级致癌物,且过去有许多研究证实确有影响,仅判赔5亿余元,甚至发回更审,他感到相当遗憾。污染暴露对劳工带来的健康危害、罹癌所造成的是一辈子的伤害,远远超过现在判决的赔偿金额,若法官能够理解科学证据所呈现的结果,就不应该这么轻判。

詹长权举例,日前美国加州法院认定农化巨擘孟山都(Monsanto)生产除草剂年年春(Roundup)因为没有标明致癌风险,判赔该名长期接触的罹癌民众新台币90亿元。相较于年年春的成份嘉磷塞仅为「可能致癌」的2A等级致癌物都有这样的赔偿金额,RCA受害者是受到1级致癌物影响,伤害更为明确,但仅判决两百余人获赔5亿余元。

詹长权认为,国内司法界面对环境污染健康危害应该要与公共卫生学界进一步了解科学研究,若拘泥于传统司法训练的思考,无法彰显正义,进而也没有办法透过法律判决让污染者有所警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