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伤案高院更一审结果仅24人获赔 受害员工:将上诉到底

图说:RCA高院一审结果今日出炉,246人仅24人获赔,引起关怀协会及受害员工极大不满,表示将上诉到底。(李柏澔摄)

RCA案为台湾最重大的职灾污染案件,2018年8月最高法院认定RCA、Technicolor、百慕达汤姆逊、奇异公司等4家公司须赔偿262名员工共5.1亿元定谳,然而有246名员工求偿部分因职灾证明不足及伤害类别不清遭撤高院更审,高等法院今(6)日宣判更审结果,246人中仅判赔24人,求偿金额12亿仅判赔5470万元,引起受害员工极度不满,将上诉到底。

RCA(前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于1970年起在桃园生产过程违法倾倒有机溶剂三氯乙烯等毒废料,使得临近土地及员工饮用水遭到严重污染,多达2000名员工罹癌,逾200多人死亡,受害员工经过多年官司后在2004年4月于台北地院向这4家公司提起诉讼赔偿,后法院认定4家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依判决时序北院一审2015年间判决RCA、Technicolor、百慕达Thomson这3家公司应赔偿445名员工5亿6445万元,台湾高等法院2017年10月二审时判定RCA等4家公司应赔偿486名员工7亿1840万,最高法院2018年8月宣布判赔262名员工5.1亿,但另外有246名求偿者因「受害者未选定人」「死亡或伤害类别画分不清」及「患病现实未认定」等理由发回高院更审。

工伤协会专员刘念云表示,高院二审时认定当中的C类员工(无重大外显疾病者)应以健康权受损名义获赔,这在一审及二审法院都有采纳,但这次高院更审却仅判赔246人中的24人,其他请求金额及人数仍以「受害者未选定人」「死亡或伤害类别画分不清」及「患病现实未认定」为由全数驳回,表示无法接受这次的判决结果。

RCA员工关怀协会会长刘荷云表示,这246人外表虽然没有明显疾病,但已经有多位女性员工罹患子宫颈癌皮肤癌免疫系统疾病以及流产症状,对于今日更一审结果十分愤怒,大喊「谁来还我们公道?谁能保障我们的健康?」表示将上诉到底,永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