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亚洲新湾区 高市府:示范区有「三要一不要」

高雄政府大力开发亚洲湾区。(图/高雄市都市发展局提供)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针对自由经济示范区设置,高雄市政府28日表示,基于高雄港周边亚洲新湾区再开发及产业转型再发展需要,市府主张「三要一不要」,包括要金融服务、要港区再造、要产业转型,不要伤害农民的「农业加值」。另外,必须符合程序公开透明以及建置产业、就业冲击保障配套等原则。目前适合高雄金融等产业发展的自经区条例版本已透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案,市府期望中央政府执政党党团支持,让南北产业均衡发展。

市府说,自经区设置从原本高雄市「唯一」变成「之一」,中央政府设置的六港一空几乎将台湾整体成为自由经济示范岛,除决策变化未对外说明外,其是否仍具示范效果令人怀疑。

市府表示,高雄市是工商大城,农业产值虽所占比重不高,但农业就业人口不在少数,农产品开放进口后的因应措施,中央主管机关迄今未有对策,对台湾农业品牌流失的忧虑也未能说明。

市府认为,审查程序透明化、建立社会共识、产业冲击评估配套都是自经区条例是否通过的关键,中央政府在任何一个环节皆不能草率,否则将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市府指出,亚洲新湾区是高雄产业转型的新亮点,也是高雄港再生的新契机,市府将亚洲新湾区列为服务业开放自由化的示范区,除了这些土地属国公有土地没有土地征收争议,同时将国有土地价值提高更有助于挹注国库改善财政,因此,自经区条例中应明订高雄多功能经贸园区内国公有土地与国营事业管理机关及高雄市政府合组成立或共同委托同一公民营事业办理申请规划、开发、招商与管理等业务;成立金融专区,由金融业申请设置国际金融业务分行或分公司,各类金融机构得申请设置总行总公司与各类分支机构;公司得申请设立达一定规模且具重大经济效益营运总部;设置国际观光度假区,包含国际观光旅馆观光旅游设施,国际会议展览设施、购物商场及其他发展观光有关之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