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案弹劾遭前监委护航? 蔡崇义:方万富有签署回避审查条款

监委高涌诚(左)、蔡崇义(中)、王美玉(右)公布石木钦案调查报告。(赵婉淳摄)

监察院今天通过石木钦案调查报告,揭露富商翁茂钟与审检调警人员不当接触,监委王美玉透露,她与监委高涌诚已接到法律函,盼行政院司法院展现高度解决此案,记者会上,多名司狱委员会委员也现身力挺。询及上届弹劾案三度流会,是否是因为前监委方万富护航,司狱委员会召集人蔡崇义表示,方万富有签署回避审查条款

上届监委曾对石木钦案提出弹劾,但当时以7比4否决未通过,之后历经三次流会,新任监委上任后,上个月中再度召开弹劾审查会,投票结果以11比0通过弹劾。监委王美玉、高涌诚今天公布调查报告,并在司狱委员会顺利通过,其中前监委方万富过去任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期间,也曾和富商翁茂钟会面

针对外界质疑方万富施压导致弹劾案流会,高涌诚说,流会是客观事实,但不会主观地认定就是特定委员来施压造成的结果,方万富没有参加第一次审查会,但曾约询方万富说明,方也有签订回避审查条款。

调查报告指出,富商翁茂钟经营怡华公司,1997年因投资惨赔,积欠法国巴黎银行原名百利银行)946万美元,当时怡华公司有1张1000万美元(约台币3亿元)的本票抵押,翁向北院提起「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而怡华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吴仙富自首伪造,全案最终判翁胜诉翁得以免还所有债务

调查报告提到,在此诉讼期间,有司法人员私下向翁茂钟买入怡安公司未上柜股票,根据翁的手写股票出售名单上,纪载包括公惩会前委员长石木钦、前海巡署长王崇仪、前监委方万富、时任台北调查处机动组主任刘柏良秦台生、时任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曲鸿煜等人购买怡安股票。

王美玉指出,吴仙富于1998年3月2日自首,当天翁茂钟向时任台南地检署检察长的方万富报告怡安增资,当月底翁茂钟宴请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曲鸿煜后,与石木钦讨论百利案,在法官判决翁胜诉后,翁于9月6日赴方万富住处见面。之后翁茂钟涉及怡安、应华、佳和炒股案。

对此,方万富受访表示,怡安科技于1998年7月3日送件申请上柜,10月间分散股权出售股票,据他了解,当时翁茂钟拿出十分之一的股份出来分散,翁的至亲好友可能都有部分买到股权分散的股票,依据财产申报,当时他以太太名义购买怡安科技50张股票,「根本没有涉及内线交易问题」。

方万富透露,翁茂钟是透过太太的堂哥介绍,「3年内相处机会没有超过5次」,与翁没有很深的私交,只知道有这个人,他强调,「我是法律人,就事论事,一切坦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