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惩戒案监察院认有偏颇之虞声请法官回避 15分钟结束

石木惩戒案,法官遭声请回避。(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因涉及不当饮宴,遭监察院提出弹劾后,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职务法庭13日下午再度开庭审理,但监察院代表认为本案5名合议庭成员偏颇之虞,因此声请法官回避。审判长吴景源随即谕知暂停审理程序,待审理回避的合议庭作出裁定后,才能继续。庭讯仅进行15分钟就结束。

本次庭讯中,石木钦仍未出庭,由律师廖芳代理;此外,本次也预计传唤证人翁茂钟(与台南看守所远距视讯)等人。但一切都就绪后,监察院代表陈先成,一开口就要求法官回避。他指出,合议庭5名成员中,包含审判长吴景源、受命法官曹瑞卿陪席法官林英志以及参审员临床心理师苏淑贞、台大法学院教授柯格钟等人,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故声请回避。

吴景源当庭谕知,因声请法官回避案件须等另外的合议庭作出裁定后,才能决定是否续行审理,故此,审判程序只好暂停,谕知退庭。在场的律师、证人,以及旁听记者、民众均一阵错愕。吴景源在上月29日首度开庭时,曾询问陈先成,说自己曾与石木钦为同事,期间为民国106年12月间到108年9月(即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任内,其后石木钦辞职),对此询问监察院是否有意见;陈先成当时回答,因石木钦在法界资深,吴景源不用回避,监察院没有其他意见。

陈先成事后受访表示,「被付惩戒人石木钦依审理规则,他必须是犯轻罪的情形,他才可以委任代理人到庭,那为什么审判长这个合议庭,在没有经过调查,就准许他委任代理人到庭,石木钦没有到庭,整个程序就变得空洞化。」亦即监察院认为,合议庭准许石木钦不用出庭得以委任代理人到庭,代表合议庭心证上已经认为本案为轻罪,明显给予法律上例外的恩惠礼遇,明显执行职务有偏颇。

至于石木钦委任律师廖芳萱则指出,监察院这次才突然在庭上提出声请回避,让大家白忙一场,并非可取的行为;况且回避案的裁定还可以抗告,届时又会将审理时间拉长,监察院有拖延程序、阻碍诉讼进行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