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领包裹爽赚3千!内藏天价海洛因...男大生惨沦毒枭判15年2月
▲林男多次以高额酬劳帮陈男代领包裹,不料卸下心防后,再次代领的包裹却是一级毒品,害他惨遭判刑15年2个月。(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林姓男大生2017年8月开始多次帮陈姓男子领取包裹,每次可获得数千元酬劳,同年底陈男再次要求他代领包裹,不料里面装载的竟是重达13公斤的毒品海洛因。林男因此被依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罪,遭判刑15年2个月,在提出上诉期间,他供出陈男背后操作的案情,检警7月将陈男拘提到案,台中地院12日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判陈男16年6个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诉。
正在就读大学四年级的林男2017年8月时在夜店认识陈男,陈男见他缺钱,便以每次2、3千元不等的跑腿费,要他帮忙至通讯行带领手机,因工作轻松,林男逐渐失去戒心。在获得林男信任后,陈男同年11月再度委托林男领包裹,不过这次是请他到一大楼管理委员室领取收件人名为「陈汉林」的包裹。林男不疑有他,依据过去经验前往领取,不料这一领,让他后悔莫及。
林男至大楼准备领取这个从泰国寄来的包裹时,遭埋伏员警逮个正着,当场拆开后确认里面是13公斤的一级毒品海洛因。不过其实这个包裹早在2016年11月时就已抵台,海关查觉有异后,决定做为诱饵向上追查,但因查不到「陈汉林」这个人,才改以埋伏方式揪出取货者。
林男二审判决出炉,法官依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他15年2个月有期徒刑,目前此案上诉至高院台中分院审理中,而林男也在上诉期间供出背后指使者陈男,检警循线逮人。台中地院12日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判陈男16年6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更多新闻】
►看护工穿雇主母亲18万香奈儿大衣逃跑 出庭瞎辩「她送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