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3人组 持假枪电击棒抢外劳

新竹地方法院。(罗浚滨摄)

外劳比较好抢!新竹市陆姓、张姓和王姓3名不到30岁的年轻男子假籍找人进入出租套房大楼持械抢劫菲劳「爱迪生」,事后赔偿被害人达成和解,新竹地院依犯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强盗罪,判处陆男有期刑徒刑4年2月,张男3年8月,王男3年10月。

这件菲劳遭抢劫案发生在今年元旦凌晨,陆 男3人开车到千甲路某栋租给外劳的大楼,先向1楼陈姓住户佯称要找韩姓友人,被陈怒叱莫名其妙后,在楼梯间遇到菲劳爱迪生,请他带路在2楼、4楼找人。

陆男趁机掏出空气手枪,张男则拿电击棒,王男堵住出入口,押爱迪生到其所住套房,张男要求交付财物,被害人交出内有8200元的皮夹给王男,趁机推开张男逃出屋外

陆男3人开车离去,将抢得的现金朋分花用,把被害人的皮夹丢弃。警方据报经由监视器循线逮获3人,起出作案用空气抢和电击棒,空气手枪检验没有杀伤力,但外观形体真枪无异,3人坦承犯案检方起诉。

地院审理时,张男当庭赔偿被害人2万元,陆男和王男各赔1万元。法官认3人认罪且态度尚 称良好,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若量处3人加重强盗罪,法定最低刑度即7年有期徒刑仍嫌过重,有情轻法重之憾,依刑法59条规定酌减其刑 ,量处3人上述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