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3宝 假冒警察行抢没到手还被判重刑

2名男子假冒警察洗劫被识破判重刑。(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强盗3宝!3名男子假冒警察意图抢劫怀疑是贩毒的男子,过程中为取信被害人大胆员林分局厕所,最后没有得逞还乖乖将被害人的车辆开到指定场所归还,全案彰化地方法院审结依《强盗未遂》罪分别判处3人5年及4年有期徒刑。

彰院判决指出,2名林姓男子是在狱中服刑结识,2016年12月间因缺钱共谋要对怀疑贩毒的男子下手,2人将计划告知潘男,最后决定演出这场「警察抓毒虫」的计谋

3人带着玩具手枪与戴黑色口罩在被害人出现时喝令「不要动,我们是警察」,接着以自己涉案收到的地检署传票虚晃称「这是搜索票」,便将2被害人押进屋内想要搜刮,但无所获。

林男不死心将被害人押上被害人的车,并开往员林警分局的方向,还一度刻意将车停在员林警分局前,佯装下车要请求支援,实际则只是借厕所,但因上完厕所回到车上时跟同伙说「所有学长都出勤,无法支援」,身分终才被识破。

被害人识破3人是假警察后,趁机取出电极棒攻击其中的潘嫌,双方接着一场互殴,而林嫌人为求脱身,只好将车开到百果山任由被害人下车,当时还要求「不要报警」,并承诺「会把你的车停在员林国小」。

3人落网后坚称是要抢毒品不是钱,检察官讯问「为何要强盗毒品?」时,林姓主嫌还辩称「我知道强盗钱一定会成立强盗罪,我不知道强盗毒品也会成立」,但说词并没有被采信,法官最后认定3人结伙强盗金钱及毒品未遂的犯行事证明确,应依法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