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瓦斯手枪随机行抢还强迫喂毒 强盗犯遭判刑

高院刑事大楼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周姓男子今年初在新北市街头,随机挑选罗姓男子驾驶的轿车,持瓦斯手枪胁迫对方还将其上铐,因担心罗男指认,逼罗吃下4颗毒品,一审新北地方法院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将周男判刑4年6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考量他与被害人达成调查,改判4年徒刑。可上诉。

周男因积欠债务,今年1月26日上午10点多他骑乘机车见罗男一人驾驶自用小客车,他认有机可乘,持瓦斯手枪趁罗将车辆发动时,开启副驾驶座车门强行进入车内,将罗铐上手铐后,并出示包包内瓦斯手枪1支胁迫罗,至使罗抗拒交付2000元。

周男担心事后遭罗男指认,竟胁迫对方吞服「使蒂诺斯」4颗,趁对方昏迷、无法抗拒之际,再从罗钱包内取走现金1万5000元,案发后警方据报,持拘票拘获周男。

高院斥责周男正值壮年,不思以正当方式获取财物,为图个人之私利,持凶器瓦斯手枪、手铐强盗财物,又使被害人施用毒品,更造成其内心受到压力与惊吓,其随机犯案之行为,危害社会治安甚钜,考量他已成立调解,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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