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持枪强盗退休警察开设之赌场 二审均重判
▲多名男子持枪结伙强盗退休警察开设的赌场,二审判刑。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留姓男子等5人,2016年5月间持枪进入潘姓退休警员开设的赌场中行抢,得手近50万财物。其中一名同伙事后向警方投案,警方也破获此强盗集团。一审将留男等人判刑8年到7年8月不等刑期,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仍依「加重强盗罪」,重判7年10月到7年4月不等刑期。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6年5月初,当时31岁江姓男子与留姓友人等4人共同谋议,行抢赌场。一伙人相约在新北市中和区某槟榔摊前会合,再开车前往基隆庙口夜市旁的药局,购买口罩掩饰身分,最后前往平溪十分寮某处停车场,拿出镇暴枪、防狼喷雾剂、手套、头套、刀械等物品,最后持枪进入赌场,还对空鸣枪大喊「抢劫!」,经搜刮现场赌资约48万元以及手机等物品后逃逸。
案发后警方进行调查,并锁定江男的车牌号码追缉,但江男5天后自行到警局投案,他供称,自己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是要去抢退休员警开设的赌场,但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硬上,过程中没有伤害任何人,自己事后也没有分得赃款,且案发后主动联系警方,寻求自首,希望能够获得缓刑。
警方因此循线逮捕留男等3人,并起出作案枪枝、刀械,另名李姓同伙则因故过世,检方对留男等3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时,留男仅承认违法持有枪械,否认结伙强盗赌场。但一审法院根据江男的供词,认定留男等人有罪,将3人分别判刑8年到7年8月不等刑期。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留男仍否认犯罪,但其中1名同伙则认罪,并全盘托出。二审法院仍认定他们犯「加重强盗罪」,重判7年10月到7年4月不等刑期。可上诉。至于投案的江姓男子,则获得法院减刑,判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