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惩戒案 下月视讯翁茂钟

前公惩会委员石木钦。(本报资料照片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被控富商翁茂钟不当饮宴、买股票赚钱,惩戒法院职务法庭29日因疫情关系,以视讯审理,石的律师辩称,弹劾程序违法、应作成不受理判决;审判谕知7月13日再开庭,将视讯另案在押的翁茂钟等相关证人厘清弹劾案合法性

石木钦的惩戒案,上届监委未通过弹劾,但是去年监察院又召开弹劾审查会通过弹劾,惩戒法院职务法庭由3名职业法官与2名参审员合议庭共同审理。

庭讯前,民间司改会向职务法庭「喊话」,宣称石木钦案不得以逾惩戒权行使期间而为免议判决,且石木钦尚在侦查中的犯罪事实也须惩戒,有停止审理程序的必要,法官不得审结。

对此,审判长吴景源反驳「指导审判不是好现象」,他以1991年多名法官共同发表声明要求「还我干净审判空间」为例,强调石木钦惩戒案是受瞩目案件,呼吁各界应给予法官、参审员一个干净的审判空间。

石的律师表示,监察院第一次弹劾不成立后,由非原提案委员高涌诚提出再审查提案,程序明显违法且有重大瑕疵,职务法庭应为不受理判决,况且本案追惩时效都已完成,不应弹劾。

审判长询问监察院代表及石的律师后,整理出相关争点,包括监院第一次弹劾不成立案,是否已确定,石木钦的违失行为有无逾惩戒权行使期间,及翁茂钟记事本是否真实,与实际行程是否有出入?本件买卖股票是否为石木钦所有。

庭讯2小时后,审判长谕知为调查案情,下次开庭传唤翁茂钟、当时在场的律师,翁因另案在押台南看守所,合议庭将会以远距视讯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