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谣指韩国瑜「左营一票2500」 5天200人分享...黑韩男判4月
▲邹姓男子上脸书留言散播韩国瑜买票谣言,台南地院判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1名邹姓男子在台南住处上脸书社群,发现有网友张贴高雄市长候选人韩国瑜的「八不政策」竞选文宣,赞赏第5点「不买票、不请客、不送礼」)的贴文,即留言「第5点就打脸了!左营一票2500大寮2000大树1800」,经网友报警查获,台南地院认为邹男犯选罢法之散布谣言罪,处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邹男2018年10月19日凌晨在台南住处,登入脸书「剑华社」社团网站,发现1名黄姓网友PO文张贴高雄市第3届市长候选人韩国瑜的「八不政策」竞选文宣(第5点为「不买票、不请客、不送礼」)的赞赏文,即以暱称在该贴文下张贴「第5点就打脸了!左营一票2500大寮2000大树1800唉」的留言。
而后有程姓网友留言:「真假,我燕巢怎么没收到」,邹男未澄清,继续让该买票留言及回文状态在该网页上供网友浏览,5天内共有200人次分享心情、35则留言,经网友发现该贴文向高雄警方报案而循线查获。
邹男坦承针对竞选文宣第5 点随机写下的「干话」,惟否认散布谣言。他辩称该社团宗旨是让人随便讲话的场所,并无使韩国瑜不当选的意图,他PO买票谣言留言,是他的言论自由,属刑法第310条的善意言论保障范围,况且韩国瑜并未对他提告,且仍当选高雄市长,该留言并未影响选情情事。
台南地院合议庭指出,选举制度与选举环境,除决定选举结果外,并攸关国家社会走向与人民生活发展,影响国家根基及人民权利甚钜,是达成选举的公平与公正,维护良好选举环境,为政府与全体国民共同义务以及对于他人的责任;又语言为生活世界构成的媒介或载体,恶意的虚假语言破坏生活互信基础,并增加不必要生活成本,甚至害及他人生命与未来。
依上开贴文、留言与回文全体文意,能阅读新闻报章或具备国高中教育以上程度者,均已能理解该买票谣言留言在指诉候选人团队有贿选所涉及刑案行为,且被告并未为澄清回复,依该等讯息意涵,被告之留言及未为澄清回复,客观上足以使人认定被告系在指诉贿选行为,而脱逸嬉闹或休闲性之言谈范围难以免除其责任。同时,邹指诉韩竞选团队有贿选行为,客观上足以使支持与敌对方因其指诉而为相关影响投票意向的行为,除已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外,已扰乱影响选举。
邹男为大专学历已有社会工作的青壮年,应能理解选举制度与语言责任,竟于选前就选情激烈的高雄市长选举,此扰乱选举秩序的谣言,所为显然不是,斟酌行为动机、手段方式、谣言内容与流通程度等一切情状,量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