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文/「司法为民」勿忘手握权力时 同理人民处境
▲笔者认为,司法院在人审会未召开前,即发新闻稿称石木钦「严重违反法官伦理,伤害司法形象」确有未审先判之嫌。(图/记者季相儒摄)
笔者在《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一书中,提醒律师、检察官、法官、法学教授们,应肩负维护正义与社会关怀的使命。然而,一晃眼本书已出版13年,先不论法律人治国乱象仍未止息,近日,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涉嫌未守回避分际,多次与官司缠身友人饮宴之新闻,不禁令人联想公惩会月前对管中闵校长的惩处判决才生波澜,身为「法官中的法官」的石委员长又陷争议,再度减损司法公信力。(参考笔者投书〈超国界法小教室─公惩会赢了管中闵,扼杀了公务员言论自由〉)
今年司法院公布「司法舆情现况调查」,针对法官是否公平公正审理、法官判决公正性、法官信任度进行访谈,仅近4成民众表示肯定。笔者不禁想问:总统府推动司法改革已近3年,为何司法仍不受人民信赖?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综合笔者习法逾50年观察,主因有三:
一、法官判决与社会脱节:解除戒严迄今,司法早已挥别威权时期服务政府的形象,具备独立性已是必然,人民更关心司法如何「让人民有感、反映社会价值」。然法官与社会脱节,缺乏「与时俱进」能力之例却历历在目,包括不知人间疾苦的奶嘴法官、未明社会趋势的恐龙法官(例如:尊重女权、保护弱势),做出举众哗然的判决(袭胸10秒无罪、女童未积极抗拒性侵即非违反其意愿)。不少法官不但欠缺要求自我精进的企图心,更缺乏专业本事,有失人民期待。
二、法官养成落入官僚窠臼:法官体制设有因年资、表现得以「升迁」之制度,故让部分法官因守着官僚思维,急于为自己往更高职位铺路。在此不良风气下,部分法官缺乏「好奇心」多元学习,比起为人民的正义而战,更在意自己的「仕途」,缺乏热情与本事,此般法官做出的判决又岂能服人。
三、司法怠惰,欠缺效率、同理心:法院判决常以近似文言文写成,民众难以理解,更难期待从冰冷艰涩的文字里能看见法官内心的「同理与挣扎」。纵然判决白话文运动已推广数年,但多数法官仍我行我素,令人失望。
更有甚者,仅因法官人事调动,在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多年(甚至近20年)后,致案件须「重新」审理,赔上当事人宝贵的时间及金钱,也是司空见惯的问题。司改会曾向司法院建议制定「带便当条款」,倡议当法官调职时,须将未结案件(俗称便当)一并带离直至审结,然此建议仍毫无进度,实应检讨。宪法诉讼权不仅赋予人民有提起救济之权,同时更要让人民获得「公正、迅速」之审判。刑事诉讼虽因江元庆先生的《流浪法庭30年》在民国99年催生《刑事妥速审判法》,然成效却止于「速度」提升,反倒因减刑规定造成未能「妥当」审判为德不卒,且民事审判亦无速审规定,致司法效率不彰,实为必要改革之恶!
此外,法官缺乏「同理心」亦是一大问题。除判决艰涩难懂外,少有法官愿意体察犯行背后的艰难与身不由己。笔者近日读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于云林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有别于大多判决之冰冷文字,令人动容。
案件是一位患有口吃人士,求职未果,以捡废金属变卖维生,但商家认为其窃盗,告上法院。最终法官在理解被告处境后选择从轻量刑,更在判决末尾写到:「法官愿意相信,除非极度、极度的不得已,他(被告)会选择有尊严的方式活下去。…上苍悲悯,愿容卑微生命在这块土地喘息。检察官慈爱,愿为可怜小人物委屈。」
林法官以极白话的口吻陈述事实及判决理由,更可贵的是在字里行间清楚展现,法官作为「人」的挣扎与对辛苦人民真实的同理,堪为法律人的榜样。
最后,敬告蔡英文总统与许宗力院长,石木钦事件越演越烈,无论最终石先生是否确有违法官伦理,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已因此蒙上阴影。司法院在人审会未召开前,即发新闻稿称石「严重违反法官伦理,伤害司法形象」确有未审先判之嫌,许院长应该检讨。司法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不论于行政事务或判决实务上,皆应以谦卑的初心为民服务,且勿忘手握权力时,必须始终心系对人民处境的同理,以热情、良知、本事奉行,方能落实「司法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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