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处份被驳回 施正锋批理由与NCC如出一辙
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中天电视台申请的假处份,独派大老施正锋今天直言,行政法院讲理由和NCC如出一辙,根本只是察颜观色的帮凶,用一句「社会公器」就把一家电视台压死,但社会公器绝对不是公共财,应该要由社会来评断,而不是由政府来决定,「这几个法律人真得很糟糕」。
对于行政法院认为中天新闻台6年前就知道会有审查,也应该知道只要有审查就不一定能够换照。对此,前喜乐岛联盟主席丶现任东华大学教授施正锋表示,问题是当时知道的是什么样的审查?基本上这要回到审查的重点,「中天有造成立即危险吗?有造成国家安全的危害吗?」
他说,NCC明订不应给予换照的负面表列,所列举出来的红线其实很少,「我不好意思说这是政治审判」,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中天新闻台6年前就该要有心理准备,但如果没有造成上述这些危害,其他的理由应该是能改善就改善。「你讲了一大堆理由,为何不以同样的标准要求『三民自』呢?更何况他们已经介入到整个民进党的派系和政府的运作」。
至于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媒体是社会公器,施正锋强调,「什么是社会公器?它不是公共财!不要搞错了」,今天如果是无线台,我们没话说,但中天新闻台是有线电视台,花了多少心血?多少的投资?怎么能说关就关,「对电视台来说,要关掉当然有立即造成的危害啊?怎么可以用个公器两个字就把它压死,驳回它的假处份」。
他重申,社会公器绝对不是公共财,社会公器由谁评断?当然不会是行政部门,而应该由社会来评断,而且也不是多数决,因为立场这种东西本来就各不相同,是要由读者和观众透过市场来决定。
施正锋也批评高等行政法院驳回的理由与NCC差不多,根本就是把它拿来抄一抄,「这些人不知是哪里毕业的?真的很糟糕!根本没有日本殖民时代对抗殖民统治者的精神,只是察颜观色的帮凶」。
他说,讲不好听的,这次的中天换照案,就像超商的加盟店,政府不让你经营,就故意在这里扣一分,那里加一分,但扣几点应该要由读者和观众来决定,而不该由政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