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处份被驳回 施正锋批理由与NCC如出一辙

正锋(本报系资料照片)

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中天电视台申请的假处份独派老施正锋今天直言,行政法院讲理由和NCC如出一辙,根本只是察颜观色的帮凶,用一句「社会公器」就把一家电视台压死,但社会公器绝对不是公共财,应该要由社会来评断,而不是由政府来决定,「这几个法律人真得很糟糕」。

对于行政法院认为中天新闻台6年前就知道会有审查,也应该知道只要有审查就不一定能够换照。对此,前喜乐岛联盟主席现任东华大学教授施正锋表示,问题是当时知道的是什么样的审查?基本上这要回到审查的重点,「中天有造成立即危险吗?有造成国家安全的危害吗?」

他说,NCC明订不应给予换照的负面表列,所列举出来的红线其实很少,「我不好意思说这是政治审判」,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中天新闻台6年前就该要有心理准备,但如果没有造成上述这些危害,其他的理由应该是能改善就改善。「你讲了一大堆理由,为何不以同样的标准要求『三民自』呢?更何况他们已经介入到整个民进党派系和政府的运作」。

至于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媒体是社会公器,施正锋强调,「什么是社会公器?它不是公共财!不要搞错了」,今天如果是无线台,我们没话说,但中天新闻台是有线电视台,花了多少心血?多少的投资?怎么能说关就关,「对电视台来说,要关掉当然有立即造成的危害啊?怎么可以用个公器两个字就把它压死,驳回它的假处份」。

他重申,社会公器绝对不是公共财,社会公器由谁评断?当然不会是行政部门,而应该由社会来评断,而且也不是多数决,因为立场这种东西本来就各不相同,是要由读者观众透过市场来决定。

施正锋也批评高等行政法院驳回的理由与NCC差不多,根本就是把它拿来抄一抄,「这些人不知是哪里毕业的?真的很糟糕!根本没有日本殖民时代对抗殖民统治者精神,只是察颜观色的帮凶」。

他说,讲不好听的,这次的中天换照案,就像超商的加盟店,政府不让你经营,就故意在这里扣一分,那里加一分,但扣几点应该要由读者和观众来决定,而不该由政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