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中天声请假处分 罗友志:媒体要监督国家而非被干涉新闻自由

媒体罗友志 (翻摄中天新闻频道)

NCC上月裁定中天52频道「不予换照」,中天对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但法院今日认定驳回声请,仍可抗告。蓝委陈玉珍今日于政论节目上表示,司法是言论自由最后一道防线,对此裁定感到难过。媒体人罗友志说,媒体要监督国家,而不是国家来干涉媒体的新闻自由

陈玉珍指出,高院宣称原处分没有对中天造成极大急迫及危险,说中天可以把器具设备人员、节目移到娱乐台、综合台等。但若因为中天有这些优势,可以朝这方向努力,因此驳回,那根本是倒果为因。

陈玉珍补充,高院另说中天放在52频道是有线系统业者和频道代理商之间,私法上的关系,NCC无从介入。但事实是NCC很明显的已经介入,甚至还说打算给公广集团机会代表这个理由相当不充分。

罗友志表示,自己对法院很尊敬,但整个假处分的法条都不对。因为媒介视读教育及媒体特殊性来看,都不构成假处分的理由。法院说新闻是社会公器,因此担心以后其他人也用假处分来回避。但法律上明明就有保障救济权,如果这种理由可以成立,那等于救济权根本没保障。

有志说,明天新闻一出来,台湾一定很多受意识形态影响年轻人会说「太棒了,国家要干涉一下中天的自由,国家政策优先。」但真正的媒体自由不该如此,而是「媒体要监督国家政策,要凌驾于国家,国家不该监督、干扰媒体的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