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援交」渣男不满分手 造谣并公布个资 判刑2个月

▲杨姓男子公布前女友个资还造谣援交,被宜兰方法院判2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杨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心生不满,竟在线上游戏平台动态消息频道上,散布女友是援交妹假讯息,还公布女友脸书帐号及LineID,女友经网友告知后报警,事后杨男虽与女友6万元和解,不过因杨男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还是被宜兰地方法院判2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杨男与女友分手后心生不满,且认女友及其友人曾在网路上张贴损害其名誉内容,2017年8月30日晚上10时许,杨男在家中以暱称「黑月的星座」帐号登入「爆爆王」线上游戏平台,同时在游戏动态消息频道上,张贴女友是某校援交妹讯息,还公布女友脸书、Line帐号,使网友可依姓名电话直接或间接识别女友身分,贬损女友名誉,网友发现后,赶紧告知女友,女友惊觉事态严重报警。

法官认为,杨男因与女友为男女朋友而取得女友学校、LINE、行动电话等资料,使用这些个资,需依诚实及信用方法为之,不得逾越原本取得这些资料的目的,其利用也应予取得原因有正当合理关连。杨男迳自把女友个资张贴在线上游戏平台个人动态消息频道,进行诽谤,已明显逾越必要范围,侵犯隐私权,违反《个资法规定犯行明确。

另,杨男犯《个人资料保护法》非公务机关位于搜集之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审酌杨男无前科,素行良好,然杨男分手后心生不满,将足以损害名誉的用语、告诉人就读学校、「LINE」帐号、行动电话号码等资料,张贴于线上游戏平台动态消息频道上,使女友个资公开,侵害隐私及名誉权甚钜,显见杨男法治观念薄弱,不尊重他人隐私及名誉权,所为实值非难,双方事后达成和解,取得原谅,杨男一开始虽否认犯行,但审理时已坦承,尚知反省,犯后态度良好,依《个资法》判处杨男2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并给予缓刑2年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