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教召令「放2个月不理」 桃园男被判刑60天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24岁男子阿豪(化名)去年5月间收到教育召集令,经父亲告知,仍无故不参加召集,因而挨告。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妨害教育召集罪判处阿豪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阿豪收到教育召集令,却无故未报到。(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豪明知自己是后备军人,原本应该在收到教育召集令之后,于去年7月初前往营区报到,然而,教育召集令在同年5月合法送达他家,父亲也有叮嘱要去参加,他却无故未报到,案件经桃园市后备指挥部函送侦办。

阿豪到案之后,面对检察事务官询问时均坦承不讳。检方讯后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罪嫌,将阿豪起诉。

桃园地院法官表示,阿豪身为后备军人,明知受主管机关教育召集后,应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却无故未到,影响国家对教育召集训练的顺畅、国防安全及后备管理的有效性,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最终依妨害教育召集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