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传偷拍性爱照勒索 渣男赔百万和解!判1年2月
难子偷拍与女友交欢影片,分手后以影片截图勒索分手费,遭判1年2个月徒刑。(邱立雅摄)
陈姓男子跟前女友交往期间,趁对方不备,偷偷录下两人交欢影片,分手后陈男不甘就此断绝往来,竟用之前偷拍影片传给前女友,还附上「影片我慢慢看看爽了上传」、「真会吹啊」等文字讯息,索要分手费4万元,还多次电话恫吓、骚扰,致使前女友心生畏惧,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报案后两人以百万台币和解,但新竹地院法官仍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2个月。
陈男与前女友交往期间,多次以手机窃录两人性行为影片,地点在汽车旅馆与自宅均有,陈男偷录之后还从影片中撷取女方裸照收藏。两人分手后,陈男在去年9月打电话给前女友索要4万分手费,还传送「影片我慢慢看看爽了上传」、「真会吹啊」等文字讯息。
陈男不只传恐吓讯息,还化名用脸书传前女友裸照及「照片很性感」文字讯息予女方,同时多次打电话恫吓、骚扰,致使前女友心生畏惧,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让前女友吓到当天将陈男封锁、报警处理未支付款项。
新竹市警方去年10月持搜索票前往陈男住处搜索,查扣苹果手机两支及电脑,发现电脑内存有女方裸照及影片。新竹地院法官调查,认为陈男未经前女友同意即擅自窃录性影像,分手即以此恐吓索取财物、复持续传讯骚扰,使前女友长时间陷于恐惧之状态,依泛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犯恐吓取财未遂罪,处期徒刑1年2月,缓刑伍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另外,陈男与前女友以百万元和解,法院谕知被告应于缓刑期间内不得对前女友有跟踪或骚扰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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