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不甘分手...强押人妻性侵还偷装GPS!赔300万和解免坐牢

陈男性侵小慧后,还不断传讯骚扰小慧。(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一名已离婚的陈姓工程师,与人妻小慧(化名)陷入不伦恋,2人于2018年4月感情生变,事后陈男为挽回小慧,在她汽车偷偷安装GPS以掌握行踪,且于光天化日之下,开车将她载至一处停车场性侵得逞,还传「我不甘心」、「都是你逼出来的」等简讯骚扰小慧,后来小慧发现车子被装GPS,与丈夫讨论后对陈男提告,一审判决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陈以300万元与小慧进行和解;二审台中高分院援用「显可悯恕」减刑,处拘役50日及1年8月,缓刑4年,免除牢狱之灾。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已婚的小慧是男女朋友,2人于2018年闹分手后,陈男为求挽回小慧,偷偷在其汽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以便掌握小慧行踪,同年同月16日上午11时许,陈男开车至小慧工作地点,要求她出来见面,小慧不堪其扰,应约上车未料陈男却将她载至苗栗某处停车场,于车内性侵小慧得逞,过程中陈男还欲拍裸照,遭小慧阻止。

事后,陈男持续骚扰小慧,小慧惊觉自己行踪竟被陈男掌握,经检查后发现汽车被装有GPS,小慧与丈夫讨论后,决定提告。苗栗地院一审时,小慧坦承,她在同年3月就已跟陈男谈分手,但陈男苦苦哀求,小慧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2人遂一同前往海边约会,并在一处高速公路下的涵洞于车内发生关系,那一次未违反她的意愿,不过她后续想想还是「感觉不对了」,就决定要与陈男分手。

然而,陈男仍不愿放弃,至同年次月停车场性侵后,小慧持续收到陈男传的「伤害已造成,我无法可说,Sorry我也不是一个好男人,就当做你遇人不淑,离开我是对的」、「或许这样做才会让你永远无法忘记我」、「如果你去警察局备受之类的,事情就会被揭露,妳可要想清楚」、「我不甘心,会发生这些事情,都是妳逼出来的」等简讯内容

小慧因此不胜其扰,同年4月20日外出时,竟发现陈男于附近逗留,她惊觉行踪遭陈男掌握,请汽车维修厂检查后,于油箱下方发现GPS,愤而提告。

陈男坦承装GPS,但对于性侵害,他辩称小慧没有说不愿意,也没反抗,苗栗地院不采信,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陈男赶紧以300万元与小慧谈和解,并先支付150万元。

台中高分院审酌,2人于和解后,陈男在二审时坦承犯行,已具悔意,也无犯罪前科,且小慧同意从轻量刑,援用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减刑,窃录非公开活动罪轻判拘役50日,强制性交罪则轻判1年8月,缓刑4年,后者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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