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住游民中心!老婆求丈夫回家遭拒 怒告要他「同居陪睡」
▲一名陈姓男子突然离家到游民安置中心居住,不愿与妻子同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基隆一名陈姓男子与小美(化名)结婚10年却突然离家,事隔2年才被警方找到。陈男表示,因住处租约到期,加上遗失妻子的联络资讯,所以才到游民安置中心居住;而小美希望丈夫能返回住处,没想到遭对方拒绝,只好向法院提出声请,要他履行同居义务。经基隆地院审理,裁定陈男需与妻子同住。
判决指出,小美向法官表示,与丈夫于2005年在泰国结婚,一年后回到台湾登记结婚,没想到丈夫却突然在2016年2月20日离家失踪,只好报警协助寻人;警方在2018年8月26日于基隆市安一路附近找到丈夫。
陈男向警方说,因原本的住处租约到期又遗失妻子电话,才到游民安置中心住。小美在2019年5月到游民安置中心请丈夫回家却遭拒绝,只好请法官同意声请,要求丈夫履行夫妻同居义务。
对此陈男则向法官说,因在基隆比较有朋友,而妻子住在新北土城区,没有任何认识朋友在那边,如果妻子去工作,就没有人可以陪自己聊天,所以不愿与妻子同住。
法官审理后,依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履行共同生活,婚姻生活方能维持美满幸福,故夫妻同居义务实乃维护婚姻生活之基本要件。但是陈男未提出2人不能同居的正当理由,因此准许其妻子提出的同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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