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接种 扩大至「6个月内婴儿父母、幼托人员」
▲流感疫苗接种,106年扩大至「6个月内婴儿父母、幼儿园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专业人员」。(图/廖帝权提供)
桃园市政府卫生局2日于该局举办「打开疫苗保护伞,流感病毒退散」流感疫苗接种活动,卫生局长蔡紫君表示,符合106年度公费流感疫苗接种对象,请携带身分证明文件及健保IC卡,就近前往医疗院所、社区接种站或卫生所接种。
而民众至各卫生所接种流感疫苗完全免费,如至合约医疗院所接种公费流感疫苗时,仍需负担挂号费与诊察费。详情可拨打卫生局防疫专线0800-033-355或1999市民咨询服务热线洽询。
卫生局指出,每年11月至1月是流感高峰期,因注射疫苗后需要2周才会产生抗体,106年度公费流感疫苗从10月1日开始接种,施打对象包括:满6个月以上孩童至高中学生、50岁以上成人、从事医事及卫生防疫工作、禽畜业及动物防疫人员、幼儿园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专业人员等;疫苗注射就有健康保障,「打疫苗顾健康」,请市民踊跃接种流感疫苗。
而防范流行性感冒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接种流感疫苗,106年度公费流感疫苗施打对象,包括:50岁以上成人、满6个月以上孩童至高中、职、五专一至三年级学生、孕妇、50岁以下高风险具有慢性病、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患者、安养或养护机构对象、从事医事及卫生防疫工作、禽畜业及动物防疫人员;今年并扩大至「6个月内婴儿之父母」、「幼儿园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专业人员」,呼吁市民踊跃前往接种,撑起桃园健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