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大學前校長梁卓中涉詐財 判1年1月緩刑2年

大叶大学前校长梁卓中任内涉嫌以假采购虚开发票核销,与职员共谋新台币67万余元。彰化地方法院日前依诈欺罪判处梁卓中1年1月徒刑,缓刑2年,并支付公库43万7675元。

根据彰化地方检察署起诉内容,梁卓中于民国89年进入大叶大学任教,100年8月至110年7月先后担任大叶大学副校长及校长。

梁卓中在校期间帮学校主持「水下载具压力壳及重要附属结构应用技术先期研发(II)」、「潜舰国造研究发展专案计划」、「类潜舰噪音形象预估技术之建立与音频特征之探讨」等专案计划。

检方查出,梁卓中明知学校向厂商办理采购,应实际购买才能向学校请款,却指示总务处余姓职员向厂商询价,取得报价单及填写庶务单,再以专案计划主持人身分提出申请获签核后,请厂商开出统一发票或收据,由不知情学生盖章验收。

厂商收到学校会计室拨付款项后扣除税捐,将67万5349元交给梁卓中及余姓职员。检察官去年依加重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将梁卓中、余姓职员以及9名厂商提起公诉。

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因被告自白犯罪,检察官声请改依协商程序判决,11名被告依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刑,其中梁卓中与余姓职员各判1年1月、6月刑期,均缓刑2年,分别须向公库支付43万7675元、36万7675元。

其余9名厂商皆判刑1年,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6万元。可上诉。

大叶大学前校长梁卓中。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