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办绩优旅游被告 旅行社警眷定义不清不起诉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民国100年办理绩优警员国内旅游招标时,由台中惠名旅行社得标承办,但事后警局以旅游品质不佳要扣款,引发旅社行不满,旅行社则以警员带非直系亲属参加为由,控告承办的14名员警涉嫌诈欺,台北地检署17日以双方未就警眷部分做出明确定义,予不起诉处分

▲台北市警局办理绩优员警国内旅游挨告,检方今侦结以罪证不足予不起诉处分。(示意图/本报资料照)北市警局办理民国100年度员警国内旅游采公开招标,由台中惠名国际旅行社得标,规划台湾5日游程,旅行社并提供警眷免住宿费优惠,让每位警员都可享有1张双人床及2客早餐,但旅游结束市警局对参与员警进行旅游满意度调查,却发现员警对旅行社整体满意度不佳,因此要对旅行社扣款。

旅行社则是认为市警局未履行契约中「警眷」规定,造成不是员警的直系亲属也都来参加,平白使旅行社蒙受损失,因此,并控告北市警局14官警涉嫌诈欺,并提出民事讼诉求偿。刑事部分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北市警局与旅行社签订契约时,双方并未就警眷部分做出明确定义,因此认定罪嫌不足而予14官警不起诉处分。民事部分双方则是在二审时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