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连任花万元替里民买高铁票 高市里长选输还遭判刑

高市盐埕区蔡姓前里长为了拚连任,替两位住在桃园的妇人买高铁来回车票,让她们专程返乡投票。没想到,蔡男选举失利还遭检调锁定,高雄地院依违反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判1年8月、递夺公权3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市盐埕区蔡姓前里长为了拚连任,替两位住在桃园的妇人买高铁来回车票,让她们专程返乡投票。没想到,蔡男选举失利还遭检调锁定,高雄地院依违反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判1年8月、递夺公权3年,可上诉。

蔡男是盐埕区某前任里长,去年九合一选举为了拚连任,不惜拜托北漂乡亲返乡投票。他拜托户籍仍在当地但是现居桃园的毛姓、蔡姓妇人返乡投票,花1万元替2人买投票前一天的高铁车票,希望毛、蔡两人能拨冗南下。

毛、蔡两人投票日前一天,带着各自的孙女搭车返乡,投完票后再搭高铁返回桃园。选后蔡男遭人检举,检方获报展开追查,蔡男等人到案均坦承犯行,被依选罢法起诉。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蔡男贿赂的对象仅有2人,若依选罢法规定,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刑度稍嫌过重,最后酌减其刑为1年8月、递夺公权3年。

收贿的毛妇及蔡妇,则被依投票权人收受贿赂罪各判3月、缓刑2年、递夺公权1年,并应接受法治教育1场次,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