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烟草公司来台设厂 董氏:我国成亚太烟毒转运中心

▲▼日本禁烟学会跨国声援台湾严拒日烟商设厂。(图/翻摄自董氏基金会网站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禁烟学会日前邀请台湾董氏基金会、亚太地区拒烟协赴日,向财务省及外务省递交抗议函,质疑台、日政府违反国际公约,在日本境内关闭4座烟厂的同时,却到台湾设厂。对此董氏基金会呼吁,应撤销烟厂设厂许可,并修改《台日投资协议》,将「烟品制造业」列入不予保护的行业别。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表示,由于日本烟品制造的成本高,因此日本烟草公司关闭境内的4座烟厂、裁员1600人,转而到投资成本较低的台湾设厂,更利用其良好的政商关系、台日贸易协议等优势,打造烟商海外新据点,大量生产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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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思远强调,该公司在台设厂这件事情,台、日政府都应该应受到高度责难。因为台湾政府扭曲了国内法、更忽视国际法允许日本烟商在台投资;而日本政府作为该公司的大股东,对于这件事情更该负起责任

姚思远还转述日本禁烟学会秘书长宫崎恭一的一段话,「日本烟商用不平等、不公义的『台日投资协议』强行登陆台湾,伤害与日本最友好的台湾人民的健康,不但令人感到痛心,更让身为日本人感到羞愧!」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表示,如果日本烟商在台产的近百亿烟品是要内销,那每年政府将至少减低30亿元税收;而若真如烟商所说的事全数外销,则将毒害众多邻近的国家,将使台湾背负「亚太烟毒转运中心」的罪名。 董氏基金会呼吁,应尽速撤销烟厂设立许可,将「烟草制造业」列入「外国人投资条例」的禁止投资项目、修订《台日投资协议》,列「烟品制造业」为不予保护行业别,并全面修订《烟酒管理法》、《烟酒税法》及《烟害防制法》,确实建构永续经营的国家烟害防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