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债务收假未归营 海巡上兵被逮!工作没了还判刑

为了处理私人债务,海巡上兵收假未归营,工作没了还被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原本任职海巡署上兵,所属单位是岸巡队某安检所,本来应该在今(2024)年6月某晚10时前收假,并且返回该单位担任巡防勤务,竟然为了要处理私人债务问题,刻意未按时归营,租车在市区游荡后入住旅馆,后来遭宪兵队拘提到案后,阿国被依法送办。

法院审理,法官认,阿国在本案行为时是现役军人,虽然在裁判终结时已退伍除役,但是他在非战时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9条第1项之罪,仍应适用陆海空军刑法之相关规定处罚,因此依据规定,当由普通法院依刑事诉讼法追诉、处罚。

法官考量,在宪兵队询问时以及检方侦讯时,阿国对于犯行均坦承不讳。法官认为,阿国所为,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9条第1项,意图长期脱免职役而离去职役罪。

法官审酌,阿国在案发时是现役军人,无故不就职役,未归建回原部队,影响军队士气、纪律及人员安全管控,所为实有不该。但念在犯后坦承全部犯行,犯后态度良好。日前依法判决,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