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委员竟当诈团门神! 萧祈宏「月收5万」手法曝光

云林地检署去年侦办云林县民遭诈骗案件,追查人头卡手机门号,查出共3家第二类电信业者以合法掩护非法,贩售会误导检调办案方向的黑莓卡、比特卡。(云林地检署提供)

云林地检署去年侦办云林县民遭诈骗案件,追查人头卡手机门号,查出共3家第二类电信业者以合法掩护非法,贩售会误导检调办案方向的黑莓卡、比特卡,最近赫然发现前NCC委员萧祈宏违反旋转门条款,离职不到3年就担任其中一家二五电讯业者的顾问,去年起以他儿子的银行帐户每月领取5万元顾问费,云林地检署依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起诉。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黄薇洁去年6月侦办陈姓业者经营的电讯公司销售大量黑莓卡给诈欺集团使用,侦办过程中发现通讯传播委员会前委员萧祈宏涉嫌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第16条之离职公务员于其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顾问罪,日前侦查终结起诉。

云林地检署指出,萧祈宏前2020年8月1日起担任通传会委员,职掌包含负责通讯传播事业营运的监督管理及证照核发、通讯传播业务之监督、调查及裁决、违反通讯传播相关法令事件之取缔及处分、通讯传播事项之监理等,他于2022年7月31日退职生效。

云检表示,萧祈宏明知其为公务员,離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離职前5年内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顾问,且明知二五电讯公司经营电信事业,与其任职通传会委员之职务有直接相关,竟为牟取私利,2023年6月起受二五电讯公司负责人陈某聘任,担任顾问直至2024年3月间以其子名下的玉山银行帐号帐户領取每月折合新台币5万元(换算美金约1500元至1600元)的固定薪资,共计50万元。

云林地检署表示,萧祈宏负责提供二五电讯公司经营及专业技术之业务咨询,并协助该公司与NCC负责电信事业营运管理人员及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接洽,以及审阅二五电讯公司提出供NCC审核的文件,使二五电讯公司得以顺利执行相关事务及通过通传会相关行政稽查。

检方指出,公务员服务法第16条关于「公务员于其離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離职前5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之规定,有称之为「利益回避条款」或「旋转门条款」,立法理由为避免公务员利用其服务于公职之机会累积日后转业之资产,于日后任职于营利事业后循原任公职时之管道或机会,牟取不当利益或取得其他竞争者无法享有之便利,故规定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历任职务直接相关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