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男联手诈团骗2300万!判10年5月逃亡未缉获 检出手注销护照
▲金门男跟诈骗集团一起犯案,遭判刑后逃亡。(图/记者林名扬翻摄)
记者林名扬、刘人豪/金门报导金门一名林姓男子,将银行帐户提供给诈骗集团后,跟诈团一起诈得约2300万,遭判刑10年5月,而林男因逃亡,福建金门地检署发布通缉后尚未缉获,日前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申请注销护照。
根据判决,金门一名林男,于2019年5月至12月间,将其担任公司负责人的6个银行帐户,提供给诈骗集团成员,诈骗集团取得帐户后,即与林男共同诈取,存至林男担任负责人的银行帐户内,再转帐与不知情的第3人或提领现金,留供己用。
审理时林男称无诈欺取财犯意,汇入其帐户之部分款项是对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364万(约1643万新台币);部分款项是对方跟他买酒的款项。不过法院认为林男从事正当工作赚取钱财,竟为贪图己利而加入诈欺集团,与诈欺集团成员共同犯案,福建金门地方法院依照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共10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5月,可易科罚金;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
▲福建金门地检署发布通缉并注销林男护照。(图/记者林名扬翻摄)
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指出,依最高检察署指示,于近日函请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注销诈欺重刑犯林男护照,最高检察署审酌案情,认为可以通知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注销护照,避免外逃的要犯在外国继续享用我国护照逍遥法外。
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表示,林男的案件经福建金门地院,判决有期徒刑的部分,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可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5月,上诉到金门高分院后,金门高分院驳回,因诈骗金额高达数千万且判决确定,林男也因此逃亡,地检署发布通缉后至今尚未缉获,因此注销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