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市秘书长赵建乔 判刑3年半

当年高雄气爆,发生爆炸的凯旋二路,宛如经过战火洗礼。(本报资料照片)

前高雄市府秘书长赵建乔。(本报资料照片)

7年前造成32死的高雄气爆案,前高雄市府秘书长赵建乔、时任副工程司杨宗仁及工程员邱炳文,遭最高法院认定,当年参与管线埋设及验收把关不实,15日依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6月至3年6月不等,3位官员有罪确定须入狱。

同案被告,李长荣化工前董事长李谋伟及荣化、华运仓储公司等9名业者,二审判定厂商无责,逆转全部无罪,最高法院昨日也驳回检方上诉,这起重大气爆死伤悲剧,刑事官司缠讼7年多已定谳。

高雄市政府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使用管线及操作的人没有责任表示遗憾。另赵建乔请辞市府顾问获准。

官员把关不实 酿惨剧

2014年7月31日晚间,高雄市的丙烯输送管线不耐21年锈蚀终破损,80多公吨丙烯气体直接外泄至箱涵,漫延至凯旋、一心及三多路段,深夜遭不明热源点燃气爆,造成抢救警义消、路过民众等32人死亡、321人轻重伤惨剧。

一审高雄地院认定,高雄市府与厂商都有疏失全判刑,李长荣化工前董事长李谋伟更因此被判4年徒刑,但二审高雄高分院改认定,过失责任全归咎高市府29年前施作排水箱涵未严格把关,导致管线破洞,但厂商无责,判决无罪。

二审认为,当时工程监工邱炳文任由施工人员直接施工、包覆丙烯管线,还于1992年申报竣工,杨宗仁未审核承包商是否有按图施工;赵建乔担任工程设计及主要验收人员,不但没亲自验收把关,最后竟准予通过验收。

厂商无责 李谋伟等无罪

后来担任高巿府秘书长的赵建乔3人,不服有罪判决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就如何认定赵建乔等3人,有过失致人于死及伤害犯行,已综合全部证据资料,分别详述剖明认定犯罪事实所凭的证据,及3人否认犯罪不采信的理由。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的论理等证据都没有违误,也无适用法则不当的违法,驳回上诉,将赵建乔、邱炳文判刑3年6月、杨宗仁判刑2年6月定谳;李谋伟等厂商被认定无责判无罪部分,驳回检方上诉,9人无罪确定。

高雄市政府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目前担任高市府顾问的赵建乔,已请辞获准。另高雄气爆善款是否有弊端争议,高市府日前表示,已接获高雄地检署来函,因查无犯罪事实,予以签结。市长陈其迈说,会在议会与相关委员会监督下,以公开透明方式,把善款用在该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