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事件--社会公义?公评?公审?
EnhsinWu
元宵节都还没过完,艺人Makiyo 及日籍友人殴打运将落跑事件轰隆隆占满社会、影剧新闻版面。电子、平面、网路等等媒体舆论、挞伐声浪四起。说穿了,整起事件就是喝挂惹的祸。简单的轮廓,该是事发在警察局找来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日本交流协会(有力人士)跟当事人乔好(或听由当事人单方说法)声明、说词,以及经纪公司替艺人写了道歉错对象的声明。一切的一切,只为闪避责任以自身权(钱)势采恶人先告状的处理方式,引起公愤。如果有公关公司在后面做危机处理的话,只能说该换另一家了。
初看到这起新闻主角是女艺人Makiyo,便主观以她之前上通告好友爆她经常喝挂失态的形象判了她的罪(这是不对的)。没心眼、头脑简单、敢爱敢恨、爱上夜店、每喝必挂、败金等等,都是她上谈话节目给观众的形象。说她在殴打运将事件不诚实(说词反复),可她上通告节目、或接受时尚杂志专访又很诚实。
她在GQ杂志上所说的喝挂脱序行为,也曾经在谈话节目中大聊特聊过。可以想见,以前半夜喝挂打运将,因她是女生,被她打几下没受啥伤,载她的运将大概都自认倒楣,也就西线无战事。她也不觉有啥不对,也没人规劝她。反倒成了谈话节目的题材,变相的合理了她的没酒品行为。只是,这次施暴者换成她的朋友;人高马大,同样没酒品的日本男。这下触犯法律,成了重伤害罪。呃,这不是要聊的重点。相信殴打事件是非,大家都有判断。
只是后来事件开始延烧到情绪性的漫骂、民粹意识、喊着要Makiyo「永远」退出演艺圈等等激烈动作。呃,아줌마觉得不对了。原本是替无端挨打的重伤运将向这群喝挂嚣张的外国客人讨公道、要赔偿,怎会变成全民大斗争、大公审?
没错,当居于弱势的老百姓面对手握资源权(钱)势人士无公义的对待,唯一能自救的;就是诉诸社会公评,由这里找回正义、公道。但一旦超越戒线时,公评就变成公审了。这对?还是不对?经由之前的恐龙法官、干鞋哥、假公益等事件,아줌마深刻觉得公评、与公审仅仅一线之间。如何拿捏得当?是门重大工程课题。
诚然殴打人致重伤、落跑、再开记者会反咬受害者不是等声明,俨然是有钱人傲慢,吃人够够的恶劣行径。但,我们需要上纲到反日、反Makiyo吗?아줌마也觉Makiyo应该退出演艺圈,因她言行给了青少年不良示范。就像膝关节评论里举了陈冠希例子:观众不会真的多么反对陈冠希,因为观众从来就没有认真支持过陈冠希。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套在Makiyo身上。可아줌마又想到;她是艺人,尽管表现不佳,形象不好,她还是有工作权的。
要她退出演艺圈,是不是等于剥夺她的工作权?我们有权利这么做吗?日本人喝挂,殴打运将,可由司法来处理。大家的舆论起了作用,警检不敢屈于所谓有力人士,也让大律师事务所拒接该委任案,为相对弱势的运将争取到公平的对待。
那么我们大喊要Makiyo永远退出演艺圈;全面抵制她?是不是有逼死她,赶尽杀绝态势?透过新闻媒体的呈现,她就是一个无脑人(喝挂是因为当晚叫太大瓶,这种回答不是无脑人,是什么?她搞不好都酒精中毒,该戒酒状态了)。或者,她到现在还在茫,完全不懂整个事件的关键点。
上网搜寻了一下,在知识+及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找到社会公义、公义、公评、公审的定义。如下:
社会公义-在社会群体生活中,举凡法令未予规范、或规范不够详尽之事宜,经倡议者以多数人民福祉为架构、并具共同认知之明确作为,皆称社会公义。公义-公正的义理。
公评-公平的论断。
公审-中共的人民法院,将已定罪量刑的犯人押解到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临时组成的宣判庭,再聚集群众到场呼口靠助阵。这种「公判大会」是一种变相的公审,不同于自由民主国家独立无私的法庭,对嫌犯进行绝对平等的「公开听审」。
而我们所有新闻从业人员、阅听人、网民等等、等等,现在在做的是什么?为伸张正义、替弱势运将争取公平对待,而大声发出的公评?还是集群众力量公审这群喝挂嚣张的日本人?以非法律的所谓社会正义名号行私刑之实?我们是不是该冷静下来的想一想?!
●作者EnhsinWu,坐在家里,磕电视剧、孵文字的아줌마。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