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事件--社会公义?公评?公审?

EnhsinWu

元宵节都还没过完,艺人Makiyo 及日籍友人殴打运将落跑事件轰隆隆占满社会影剧新闻版面。电子、平面、网路等等媒体舆论、挞伐声浪四起。说穿了,整起事件就是喝挂惹的祸。简单的轮廓,该是事发在警察局找来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日本交流协会(有力人士)跟当事人乔好(或听由当事人单方说法)声明说词,以及经纪公司替艺人写了道歉错对象的声明。一切的一切,只为闪避责任以自身权(钱)势采恶人先告状的处理方式,引起公愤。如果有公关公司在后面做危机处理的话,只能说该换另一家了。

初看到这起新闻主角是女艺人Makiyo,便主观以她之前上通告好友爆她经常喝挂失态形象判了她的罪(这是不对的)。没心眼、头脑简单、敢爱敢恨、爱上夜店、每喝必挂、败金等等,都是她上谈话节目观众的形象。说她在殴打运将事件不诚实(说词反复),可她上通告节目、或接受时尚杂志专访又很诚实。

她在GQ杂志上所说的喝挂脱序行为,也曾经在谈话节目中大聊特聊过。可以想见,以前半夜喝挂打运将,因她是女生,被她打几下没受啥伤,载她的运将大概都自认倒楣,也就西线无战事。她也不觉有啥不对,也没人规劝她。反倒成了谈话节目的题材,变相的合理了她的没酒品行为。只是,这次施暴者换成她的朋友;人高马大,同样没酒品的日本男。这下触犯法律,成了重伤害罪。呃,这不是要聊的重点。相信殴打事件是非,大家都有判断。

只是后来事件开始延烧到情绪性的漫骂、民粹意识、喊着要Makiyo「永远」退出演艺圈等等激烈动作。呃,아줌마觉得不对了。原本是替无端挨打的重伤运将向这群喝挂嚣张的外国客人公道、要赔偿,怎会变成全民大斗争、大公审

没错,当居于弱势的老百姓面对手握资源权(钱)势人士无公义的对待,唯一能自救的;就是诉诸社会公评,由这里找回正义、公道。但一旦超越戒线时,公评就变成公审了。这对?还是不对?经由之前的恐龙法官、干鞋哥、假公益等事件,아줌마深刻觉得公评、与公审仅仅一线之间。如何拿捏得当?是门重大工程课题。

诚然殴打人致重伤、落跑、再开记者会反咬受害者不是等声明,俨然是有钱人傲慢,吃人够够的恶劣行径。但,我们需要上纲到反日、反Makiyo吗?아줌마也觉Makiyo应该退出演艺圈,因她言行给了青少年不良示范。就像膝关节评论里举了陈冠希例子:观众不会真的多么反对陈冠希,因为观众从来就没有认真支持过陈冠希。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套在Makiyo身上。可아줌마又想到;她是艺人,尽管表现不佳,形象不好,她还是有工作权的。

要她退出演艺圈,是不是等于剥夺她的工作权?我们有权利这么做吗?日本人喝挂,殴打运将,可由司法来处理。大家的舆论起了作用,警检不敢屈于所谓有力人士,也让大律师事务所拒接该委任案,为相对弱势的运将争取到公平的对待。

那么我们大喊要Makiyo永远退出演艺圈;全面抵制她?是不是有逼死她,赶尽杀绝态势?透过新闻媒体的呈现,她就是一个无脑人(喝挂是因为当晚叫太大瓶,这种回答不是无脑人,是什么?她搞不好都酒精中毒,该戒酒状态了)。或者,她到现在还在茫,完全不懂整个事件的关键点

上网搜寻了一下,在知识+及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找到社会公义、公义、公评、公审的定义。如下:

社会公义-在社会群体生活中,举凡法令未予规范、或规范不够详尽之事宜,经倡议者以多数人民福祉架构、并具共同认知之明确作为,皆称社会公义。公义-公正的义理

公评-公平的论断。

公审-中共的人民法院,将已定罪量刑犯人押解到公园体育馆公共场所临时组成的宣判庭,再聚集群众到场呼口助阵。这种「公判大会」是一种变相的公审,不同于自由民主国家独立无私的法庭,对嫌犯进行绝对平等的「公开听审」。

而我们所有新闻从业人员、阅听人、网民等等、等等,现在在做的是什么?为伸张正义、替弱势运将争取公平对待,而大声发出的公评?还是集群众力量公审这群喝挂嚣张的日本人?以非法律的所谓社会正义名号私刑之实?我们是不是该冷静下来的想一想?!

●作者EnhsinWu,坐在家里,磕电视剧、孵文字的아줌마。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