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官!厂商端1000万贿赂 环保局长「霸气拒收」...痛骂送办

▲前高市环保局长邹灿阳在职8个月,勇敢拒绝千万贿赂,成为政坛佳话。(图/高雄政府

记者黄君瀚台北报导

1000万当前,有几个人会拒收?高雄市前环保局长邹灿阳2014年底才走马上任,就接到陈姓业者关说电话对方称只要放水,让该公司大量废弃物进入公有卫生掩埋场处理,就给1000万元酬金;面对贿赂诱惑,邹不改正义本色,除了霸气拒绝,更痛斥陈男行径,签报政风单位查办。

判决书指出,陈姓厂商负责人2015年取得高雄市一块厂房土地,上头留有2万4千多吨废弃物,得花1亿7千万元清洁费。陈男灵机一动,决定跑到高雄市政府环保局请托,废弃物管理科科长高宗永拒绝,表示不准民间事业废弃物进入大寮掩埋场。

陈男不死心,为了节省庞大的清洁费,接着找上当时新任的环保局长邹灿阳。2015年4月17日下午,他趁邹灿阳因公前往大远百参加市府活动机会,先拨打手机求见,再于傍晚时会面告知,允诺只要同意废弃物移入大寮卫生掩埋场,就会给「1,000 块大块的」(台语),意为行贿1000万元,结果遭邹灿阳当场拒绝。

三番两次碰壁,陈男仍不放弃靠贿赂便宜行事,他另外透过陈姓市议员向高雄市政府协调。6月2日,经安排出席协调会谈,在场的有前高市副巿长陈金德、陈姓业者、陈姓市议员等人,邹灿阳当场拒绝将废弃物运入大寮卫生掩埋场之提议,更愤怒揭露陈男行贿情事,痛斥不法行为,全案送高雄市政府政风查办。

▲2009年邹灿阳(右)担任环保局长,与县长国华及导演林育贤出席活动。(图/宜兰县政府)

法院审理时,陈男全盘否认行贿,但法官认为,邹灿阳2014年12月31日才就任环保局长,过去与陈男没有任何嫌隙恩怨,依常理不至于因业务关系两人有过节,他身为高阶公务人员,没必要自毁仕途,甘冒诬告、伪证重罪而刻意诬陷陈男。

地院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行求贿赂罪,判处陈男2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50万元,褫夺公权1年。全案仍可上诉。

邹灿阳现年59岁,宜兰出身的他原是环保署土基会副执行秘书,2014年陈菊连任高雄市长,他被延揽到环保局担任局长,不过上任没多久,就在2015年4月底以「健康出问题」为由提出辞呈。虽然市府指邹单纯是因为高血压才离职,内部却有声音传出,他虽然当过宜兰县环保局长,但高雄环保事务更为复杂,他不容易上手,加上与议会关系不顺利,才会只做8个月就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