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石碇区灾害紧急抢修工程涉收贿 里长及厂商11人交保
台北地检署
新北市政府石碇区公所前区长李浩榕、工务课技士黄志仁、永定里里长王金洞等人涉嫌在4年承办石碇区灾害紧急抢修复建作业等工程时,利用职务机会,收受厂商贿赂,泄漏标案底价,护航厂商得标,涉嫌图利、泄密、贪污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嫌,检调25日兵分12路搜索、约谈李、黄、王及涉案厂商共17人到案。检方讯后谕令以李浩榕、黄志仁及李姓业者3人涉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声请羁押禁见、里长王金洞及厂商共 11人各以3万至20万元交保,另3人请回。
其中涉案厂商丰亿营造公司负责人卢叡瀚、宏玮事业公司负责人庄瑞宏、高盛公司职员张信启3人各5万元交保;名进营造工程公司负责人谢根林、高盛职员王文辉、厂商潘俊佑,石碇区永定里里长王金洞、石碇区丰田里前里长黄种奇5人各10万元交保、技工黄志仁妻子刘秋梓20万元交保。
调查局新北市处获报,新北市石碇区前区长李浩榕、工务课技士黄志仁、永定里里长王金洞等人涉嫌于2018年至2022年间,承办石碇区灾害紧急抢修复建作业等工程时,年年勾结特定厂商,泄漏标案底价,护航厂商以不法手段得标,事后收受贿赂。
检调认为,李、黄及王等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违背职务收贿、第6条第1项第4款图利、《刑法》第132条第1项泄密、《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1项违背职务行贿、《政府采购法》第87条第3项诈术投标等罪嫌。
台北地检署25日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兵分12路搜索,约谈李男17人到案,李男收贿金额仍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