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声押不成 石碇区前区长李浩榕又传图利法院仍交保
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北地检署
新北市政府石碇区公所前区长李浩榕,遭检举涉嫌在任内承办石碇区灾害紧急抢修复建作业等工程涉贪,检调5月声押李浩榕失败,法院裁定李15万元交保后,检调怀疑李去年另涉嫌非法核发农业使用证明书,给地主不当使用,涉嫌图利,伪造文书罪,17日再度约谈李男4人到案,检察官18日讯后谕令李12万元交保、石碇区公所许姓课长15万元交保、高姓员工5万元交保,张姓地主无保请回。
检调获报,李浩榕等人去年7月间,因违法将新北市石碇区之某非农业使用之土地,核发「农业使用证明书」,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北检17日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兵分3路搜索石碇区公所等地,约谈李浩榕、石碇区公所许姓课长、高姓女员工、张姓地主4名被告到案。
李浩榕另与石碇区公所工务课技士黄志仁涉嫌在4年承办石碇区灾害紧急抢修复建作业等工程时,利用职务机会,收受厂商贿赂,泄漏标案底价,护航厂商得标,涉嫌图利、泄密、贪污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嫌,检调今年5月发动第一波侦查行动,兵分12路搜索、约谈李浩榕、黄志仁及业者李植庆共17人到案。
检方讯后以李浩榕、黄志仁及李植庆3人涉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声请羁押禁见、里长王金洞及厂商共 11人各以3万至20万元交保,另3人请回。法官裁定黄志仁羁押禁见,李浩榕15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