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经发局长陈凯凌涉贪 法院裁定延押2个月

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局长陈凯凌涉嫌贪污罪被裁定延押2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长陈凯凌被控在七股工业区开发工程案中,涉嫌收取厂商现金贿赂及喝花酒,去年12月23日被裁定羁押后,至今即将届满2个月。但因全案尚未侦结,承办检察官以涉犯重罪、有勾串、灭证及逃亡之虞于15日声请延长羁押后,台南地方法院21日下午开庭审理,裁定自2月23日起延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经讯问被告陈凯凌及审阅检方所附侦查卷宗,足认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刑法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犯诈欺得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等罪嫌疑重大;另外,被告于羁押期间内经检方提讯,所述内容与证人仍有出入,且尚有共犯待查。

法官认为,被告所涉罪嫌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规避追诉、审判程序的可能性甚高,全案情节既然尚未调查厘清,仍有共犯或证人尚待传唤,有事实足认为被告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羁押原因仍然存在,且有事实足认有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

检调发现,黄姓厂商因有意参与七股工业区开发计划相关工程,循线找上陈凯凌帮忙。期间陈凯凌收受厂商提供的现金答应协助,但最后因对方不符资格无法承揽工程告吹,进而导致东窗事发。检调人员日前搜索陈凯凌的住处时,搜到1只牛皮纸袋内有现金10万及名片1张,据查该名片即是黄姓厂商。

目前检调掌握到陈凯凌帐户内异常的现金流大约200、300万元,陈虽坦承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诈欺得利及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但对购屋资金来源一事,否认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犯行,但因检调掌握建设公司提供的购屋付款等相关资料,加上陈与其妻所证内容前后不一,互有出入,仍被认定涉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