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接受性招待…台南前局長陳凱凌已押1年 法官裁定再續押
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被控向厂商收贿,接受酒店饮宴及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超贷,一审判他应执行8年,他及检方均不服上诉二审审理中,惟陈凯凌羁押期限即将到期,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裁定他自本月19日起,延长羁押2月。
面对明年1月押期将届,陈凯凌上月底当庭表示,知道犯错了,也深感悔悟,恳求法官可以让他交保,可以回家处理家务事。律师也说,陈凯凌被押已满1年,考量其资历并无逃亡之虞,可以附带条件停止羁押,定期报到。但检方表示,为确保审判的顺遂,建请继续羁押。
据调查,陈凯凌自前年底12月22日起,检方侦查中即遭声押获准迄今,一审判他应执行8年,他及检方均不服上诉二审审理中,期间多次声请具保均遭驳回,羁押迄今已满1年。
合议庭指出,陈凯凌因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前经本院认为他涉犯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中「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裁定自去年10月19日起羁押3月。
合议庭表示,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经讯问陈凯凌,并听取检察官、辩护人意见后,认为他仍有继续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裁定陈凯凌自今年1月19日起,延长羁押2月。
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涉贪污案,一审判他应执行8年,他及检方均不服上诉二审审理中。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