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县刑大队长涉贪污案 屏检向法院声押禁见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地检署侦办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队邱姓队长涉嫌贪渎案,经检察官复讯后,认犯罪情节重大,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于19日凌晨向法院声羁押禁见。
屏东地检署说,接获法务部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情资指出,屏东县政府警察局某队长涉嫌贪渎案件,检察长旋指派检察官李仲仁成立专案小组调查搜证,并于3月18日上午指挥南调组对被告实施行动搜证。
复于同日上午11时许,被告搭载某男子至某银行领取现金款项返回住处下车后,被告独自驾车返回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嗣于中午12时20分许,经南调组人员在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中庭停车场逮捕该名队长,并在其驾驶的车辆中查扣相关证物及现金,承办检察官随即传唤相关人员到案厘清案情。
经承办检察官讯毕后,认被告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2款之藉势、借端勒索罪嫌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并持续扩大追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