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妈妈被11人凌辱 他拿刀捅死嫌犯却被判「无期徒刑」

苏银霞于欢被困在办公室,由4、5人看守。(图/翻摄自南方周末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山东省2016年发生一起性侵悲剧聊城市冠县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老板苏银霞借高利贷,却又没有能力偿还,最后竟然在自家办公大楼内,当着儿子于欢的面前被11名男子凌辱、虐待。最后,其22岁的儿子受不了了,便拿出水果刀乱刺,导致4人受伤,其中一人还因此失血过多死亡。

综合陆媒报导,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案发原因是苏银霞曾向高利贷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人民币台币约596万)、月息10%,虽然支付本息184万人民币(约812万台币)和一套价值70万人民币(约309万台币)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一名员工表示,案发当时看见三辆没有车牌轿车进入工厂,并且拉了烤肉架、木炭肉串、零时和啤酒大门口吃喝起来,因此预感不妙,除此之外,她还说,他们曾拉来砖头木柴大锅在大门口砌炉灶烧水喝,「在当地只有出殡才这样烧水。」

▲苏银霞在儿子面前被11人凌辱。(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报导指出,嫌犯将苏银霞与于欢困在办公室内,且由4、5人轮流看守,期间除了播放色情影片之外,其中一名催债人员杜志浩还用极羞辱的话大骂苏银霞,包括「没有钱你去卖」、「一次100(人民币),我给你80」,甚至还脱下鞋子摀住苏银霞的嘴,并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在被软禁期间,于欢不停的反抗,但是都没有起到作用,最后他只好拿起平时在接待是切水果的刀子乱捅,导致4名嫌犯受伤,其中杜志浩失血过多,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

最后,令人意外的是,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万人民币(约3664万台币),因此聊城市中级法院2016年12月15日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于欢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