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险理赔大失血 金管会祭2措施助业者

图为去年民众抢买防疫保单盛况。(本报资料照片)

防疫保单理赔持续增加,保险业除办理现金增资外,近日产险公会亦向金管会陈请协助,为安定保险市场及维持保险业务经营量能,金管会将就业者财务面提供二项协助措施「递延所得税资产放宽为得全额认列计入资本适足率(RBC)」、「防疫保单属居家照护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给付自留理赔金额,可减计保险安定基金提拨金额」。

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指出,依据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如会计帐册完备且依规定申报,得将亏损于未来10年内自当期纯益中扣除后,再核课营业所得税。现行RBC填报手册规定仅得逐年认列递延所得税资产,考量依所得税法规定可于未来10年内与盈余互抵,若经公司签证会计师签证其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可于未来10年实现,因其具有未来经济效益,爰同意将防疫保单所致损失产生之递延所得税资产,得全额认列RBC认许资产。

林志宪举例,某产险公司因防疫保单产生之亏损金额为台币100亿元,依据现行营利事业所得税边际税率20%计算,预估可扣抵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约有20亿元,该产险公司参考过去(2012年至2021年)获利情形,未来10年约有80亿元盈余,估计防疫保单所产生之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6亿元。本次防疫保单所致损失产生之递延所得税资产16亿元,得全额认列RBC认许资产而增加自有资本。但可计入之递延所得税资产仍视个别公司未来可实现扣抵营利事业所得税而有所不同。

居家照护部分,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今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确诊个案居家照护管理指引」,将确诊者依轻重症进行分流照护,以居家照护保留医疗量能,保险业者亦因应外界意见,对确诊者于居家照护期间有经医师诊疗等医疗行为者,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融通给付。

林志宪指出,保险业者依保险法提拨安定基金,由业者逐年提拨,目前产险业提拨比率约为千分之1.8至千分之2.3。金管会将修正「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安定基金计提标准」,自8月1日起居家照护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给付自留理赔金额,减计各公司安定基金差别提拨率,惟最低不得低于千分之1,其差额用以弥补各公司居家照护融通给付之金额。例如A公司目前提拨率为千分之2,如减计至千分之1后,其提拨额将为原应提拨额之一半,付给安定基金的费用减少,支付出去的费用也可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