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检揪出三大缺失 宏泰人寿挨罚220万元
保险局表示,在对宏泰人寿一般金检时,发现有三大缺失,第一,宏泰人寿在办理大陆地区有价证券的投资作业时,是由董事长核定外汇风险限额,未经董事会订定外汇风险管理限额,就从事大陆地区投资,此项依照保险法第168条第5项第5款规定,开罚100万元。
第二项缺失是,宏泰人寿办理要保人终止契约保件时,对同时符合「原招揽业务员离职未满1年」且「保件所属险种包含健康险或生效日未满3年寿险」要件的终止契约保件,应电访而未电访,违反「保险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5条第1项第2款规定,因此开罚60万元。
第三项缺失是,宏泰人寿办理建案房屋及车位的销售作业时,所委托提供仲介服务的另一家公司,对特定承买人未于洽商过程办理国内疑似重要政治性职务人士名单查询,不动产及放款部也未查询承买人或公司及其代表人,是否为制裁名单或涉及制裁或资恐案件,违反洗钱防制法相关规定,因此针对这项开罚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