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寿又被抓到4缺失 金管会祭出180万罚单

南山人寿。(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12)日公布新裁罚案,南山人寿因保单借款购买投资型保单、不当招揽引发消费争议等4缺失,违反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处以180万元罚锾,予以2项纠正。

金管会在2019年7月办理专案检查时,发现南山人寿有4大缺失,首先是对保户保险单借款方式购买投资型保险商品,且保险单借款案件由同一招揽业务员送件,有未于业务员报告书正确说明保险费来源的情形作业核有欠妥,且影响保险公司核保风险评估正确性,而公司核保作业也未确实查证新保单业务员报告书所列保费来源是否属实,未落实评估保户适合度的政策,这部分被查出3件,最后开罚120万元。

第二,办理消费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就透过银行通路招揽所衍生的消费争议案件,未确实记录查证过程结果,处理过程有欠妥适,及对有不当招揽纪录的业务员未注记控管,不利落实招揽品质的控管,金管会开罚60万元。

第三,经查销售过程录音内容业务员仅依公司所订「录音销售过程纪录范本」,以逐字方式向客户宣读,未有商品重要条款内容、除外责任及商品说明书重要内容的相关解说,不利确认客户办理该商品交易的妥适性,以及办理保险商品上架审查作业,对商品分析有欠详实情形,上架审查作业有待加强。

第四,广告文宣及保险商品说明书,未参考基金公开说明书或证券相关法规,揭露产品资讯及相关警语,不利落实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保险商品广告文宣所揭露的资讯与基金公开说明书不一致,容易导致消费纠纷,以及商品说明书未完整揭露目标到期债券基金相关风险。

金管会呼吁,保险业应确实依保险法相关规定,依业务性质规模,按内部牵制原理订定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执行,并应强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机制,以维护保户权益及健全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