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不「贷」了可后悔!30天内可退费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去(2013)年中首创银行业推出不满意可退费服务汇丰(台湾)银行,经半年试办后,宣布30天满意保证服务延长至今(2014)年底,也就是,即日起至年底止,民众成功申办该行信用卡房屋贷款信用贷款产品后,自核卡/拨款日起算30天内申请终止业务,相关指定费用将可获得减免。

汇丰(台湾)商业银行去年領先推出全台首创推出「30 天满意服务保证」获得客户好评不断,同时也是大中华区中領先提供这个服务的市场之一,该行今(11)日宣布加码延长「30天满意保证服务」的活动期间至今年底。

根据汇丰(台湾)银行规划,民众自核卡日起30日内停卡,该行将退还已收取的信用卡年费,至于申办房贷或信贷的民众,若自拨款日起30日内结清贷款,将可全额减免提前结清违约金或退还已收取的贷款手续费

汇丰(台湾)商业银行个人融暨财富管理事业负责人邱怡静表示,汇丰(台湾)银行加码延长台湾金融市场首创的「30 天满意保证服务」活动期间与扩大适用范围,这个创新的服务可让客户在指定的期间内,因应财务需求的转变,获得减轻或甚至最高全额减免相关费用,让客户财务规划更安心、理财更具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