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监管多项规定,PingPong旗下支付公司遭人行重罚约4421万元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庞成 广州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对持牌支付机构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航天电子”)开出4421.63万元的罚单(银罚决字【2024】12-14号),涉及8项违法行为,两位时任公司高管亦被处以个人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杭州乒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亦称为“PingPong”)的控股子公司,PingPong持股比例为51%,为PingPong的控股子公司。

围绕针对相关处罚整改如何整改等问题,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今日向PingPong方面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PingPong方面未作出回应。

“双罚”金额合计约4463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3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银罚决字〔2024〕12号),浙江航天电子因违反8项规定,遭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96.314191万元,罚款2825.314191万元。处罚事由分别为: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此外,浙江航天电子的两位时任高管亦被一并处罚。据银罚决字〔2024〕13号,时任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牟某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1.5万元。

据银罚决字〔2024〕14号,时任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张某权对该公司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该公司及其时任高管被处罚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合计约4463万元,这亦是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针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对此,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从公开披露的违规事项来看,违规问题很“全面”,多为支付行业较常见的违规情形。其中,“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涉及违反《反洗钱法》相关规定,一般较易出现高额罚单。

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并发布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各个裁量阶次所对应的处罚幅度进行了划分,并对适用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进行了规定。对于法定罚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罚单,从重处罚的幅度为法定最高金额的70%至法定最高金额罚单金额。

王蓬博认为,从处罚金额来看间接证明了浙江航天电子此次违规性质的严重程度。“此外,为了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警醒,此次处罚对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情形依然存在,体现了对支付行业强监管的态势。”

PingPong“曲线”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受罚的浙江航天电子为PingPong“曲线”持有的支付牌照公司。

浙江航天电子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原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年6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2022年6月,该公司获得支付牌照的续展,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26日。

据天眼查,浙江航天电子目前两大股东为: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杭州乒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即PingPong)全资控股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ingPong间接持有航天电子51%股权。

PingPong集团CEO陈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1年12月,PingPong通过全资收购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令PingPong成为一家第三方持牌支付机构的控股股东,“这也意味着, PingPong跨过最关键的门槛,获得国内支付牌照。”

实际上,早在2022年5月,浙江航天电子已将其官网已变更为“PingPong支付”。据官网介绍,该公司为PingPong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现有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跨境外汇业务以及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介绍称,该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客户,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支付体验。

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的日趋严谨,各类金融牌照的发放和管理也愈发严格,在此背景下,通过收购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持牌机构、曲线获得牌照的案例层出不穷。“我认为,此次处罚给PingPong这类为了跨境持牌而收购国内支付牌照的公司一个很好的提醒:收购以后也要遵守国内的合规要求,要注意对原有国内业务的良性经营。”王蓬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