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治理+内控3大缺失 和泰产险遭重罚1140万

金管会和泰产险办理金检时,发现未与母集团建立防火墙、采购作业未遵循内规状况,严重违反公司治理,且人事任用、保费收费、出单控管等内控作业亦有严重疏失,除对此重罚1140万元、创下产险业最高罚锾外,并要求3个月提交改善报告、究责失职人员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指出,和泰产险2017年办理广告采购案时,未确实依内规办理遴选比价,直接与母公司和泰车选定广告商合作,2019年亦迳自决定续约。同时,该广告商负责人为公司董事、属于利害关系人交易,却未执行必要检核作业。

同时,和泰产险任用2名无产险经验的母公司员工,分别担任总经理室及财务部门主管职,不符人事任用资格条件,金管会多次要求依规范审视资历条件,和泰产险不但未改正、还以改挂「特助」方式规避适格性审查,严重影响健全营运,对此予以重罚600万元。

其次,金管会赴和泰产险执行检查时,因当时无要保书正本可供查核,为避免遭提列检查缺失,员工迳行提供「自行制作」的要保书正本,经检查人员比对,发现正本及影本的要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形式及位置均不符,有妨碍金检之实,对此裁罚360万元。

最后,和泰产险的收费出单检核控管机制有缺失,业务员因疏失将保户所缴保费抵缴到另一张保单,且经客户反映已缴费却未收到保单才察觉有异并补发,且事后未查明事发原因,亦未清查有无类似情事、并检讨修正控管机制,依影响消费者权益裁罚180万元。

由于上述三大缺失严重违反公司治理、内控作业存在严重疏失,金管会合计对和泰产险重罚1140万元,并要求和泰产险3个月内提具内部作业、法遵及内稽整体性改善规画及强化机制,以维健全经营及保户权益,并请和泰产险究责失职人员。

对此,和泰产险表示将就所列举缺失深切检讨,并逐项进行改善措施,严格要求各项作业应遵循内规,落实内控制度及法遵机制,同时加强各项稽查工作,并提报整体改善规画及强化机制。和泰产险强调,公司业务营运一切正常,全体保户与投资人权益皆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