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市 董监事要上公司治理课

▲证交所增订外国发行人申请股票第一上市条件,未来董监事申请IPO时必须要上公司治理课。(图/资料照)

记者高振诚台北报导

为强化公司治理文化,证交所修正「外国发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请书」,内容增订外国发行人申请股票第一上市公司,应出具董监事于最近1年申请日内,已完成进修公司治理相关课程3小时证明文件

根据证交所增订内容,申请股票上市公司的负责人、董监事及持股10%以上股东,应参加「证券法规研习课程」,除董监事就公司治理相关课程进修时数,负责人及持股10%以上股东进修下列课程内容完毕即可,无进修时数限制。

证交所指出,进修课程内容应包含证券市场简介及展望、公司上市后对社会投资大众应有之责任、公司治理及其相关之财务业务商务法务、会计等课程、公开发行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预测、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法规介绍、资讯公开体系简介、公司负责人、董监事、大股东基本职权法律责任介绍(含内线交易及归入权相关法规)、董监事、大股东股权及质押应办事项、公开发行公司内部稽核及内部控制、上市标准、不宜上市条款及申请上市其他应注意事项、上市公司重大讯息相关规范、上市有价证券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及终止上市相关规定等多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