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不实!称PadFone S具电子钱包功能 华硕遭罚200万

▲ASUS Padfone S。(图/记者洪圣壹摄)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公平会2日宣布,华硕电脑、华硕联合、神脑国际以及优达斯公司销售「PadFone S」智慧型手机,于广告宣称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就商品品质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的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处华硕电脑新台币200万元、华硕联合新台币60万元,以及神脑公司及优达斯公司各新台币45万元。

公平会表示,广告给一般消费大众印象为PadFone S智慧型手机手机具有电子钱包,只要结合软体信用卡等支付工具,就可将手机用于电子支付,但华硕电脑表示,广告宣称纯属误植,手机并不具有电子钱包功能,显示广告与事实不符。

此外,公平会指出,我国第三方支付专法「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于2015年1月16日立法通过,PadFone S手机于2014年7月8日上市时间已逾半年,手机上市时是否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及客观上是否有NFC行动支付环境可供使用均有疑虑;而华硕电脑、华硕联合、神脑及优达斯公司于第三方支付专法尚未完备时,即使用广告以销售手机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已涉及广告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